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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厕所”“大民生” 检察建议助推农村“厕所革命”

mz168 2020-11-17 18: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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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今年8月份至10月,兴宁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厕所革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农村30余座公共厕所的建设、改造、适用等情况进行调查。经研究,针对发现的3类9个问题,向11个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农村公厕管护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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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革命”

2019年8月,兴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农业局、市卫生健康局等9部门联合制定《兴宁市农村“厕所革命”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兴宁市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预计到2020年农村厕所基本完成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利用,基本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农民群体基本养成良好的如厕和卫生习惯,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制发检察建议

为推动兴宁市“厕所革命”工作深入开展,兴宁市检察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厕所革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前往全市各乡镇进行勘查,掌握实际现状,分类梳理出农村公共厕所施工建设和管理养护存在的三类主要问题:

1、工程进展缓慢,部分镇村2019年的建设指标仍未完成;

2、规划建设不合理,部分农村公厕选址偏僻、形同虚设;

3、公厕管养不到位,部分公厕存在内部脏乱、水电设施未配置齐全、洗手盆等设施损坏。

针对上述发现的共性问题,兴宁市检察院遂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11个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加快推进辖区内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进度,完善公厕建设管护运行机制,保持公厕清洁卫生和设施设备完好,确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积极落实整改

各相关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专项部署会,制定整改方案,建管并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完善,大力推进农村公厕建设进度。同时,充分借助驻村干部、村“两委”加大对“厕所革命”的宣传,发动村民积极参与无害化厕所的整改以及支持农村厕所建设。截至目前,龙田镇、石马镇、罗浮镇、径南镇、水口镇已全部完成2019年指标建设,11个乡镇均指定专人管护。


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兴宁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扎实做好农村“厕所革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让公共厕所成为真正的“方便之所、文明之地”,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以法治手段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

(兴宁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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