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县交警在梅县区石扇镇加庄村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轻型多用途货车货厢上违法载人。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6人,其中有10名人员站在货厢上。驾驶员保某称,这些人都是同一工地的工友,因路程较近,便心存侥幸,违规将人员搭载在货厢上同行。
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交通安全宣传,责令保某立即对乘客进行安全转运。梅县交警依法对保某作出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梅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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