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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落实4月份我市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mz168 2025-4-15 10: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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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塘镇、新圩镇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4月1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我办决定对2025年4月份全市三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进度情况、落实情况于2025年4月30日前通过粤政易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何诗苑,传真:3311891),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

       附件:兴宁市4月份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兴宁市4月份较为突出安全隐患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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