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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洋镇国土单位对超建投诉多次没有任何的处理意见,是领导故意包庇吗?

民生168 2016-6-22 14: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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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书
尊敬的梅县区人民政府领导:
     如下的投诉内容希政府单位能快速、有效得以解决:
     1、雁洋三乡上村墩上邓达均、邓刚户主2015年所建的楼房,审批的建筑面积和实际的建筑面积不符,实际的建筑面积远远大于报批的面积,同时, 门楼的位置还占用了原来一块水田。因超建严重影响我家的居住环境、视觉效果;严重影响我家庭成员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
2、雁洋三乡上村墩上邓达均家现在在我们两家人共用的巷子位置在未商量、未报建、未审批的情况下私自砌墙,阻挡人通过,霸占国家、私人的土地,侵占彼此公用的空间。
所以,恳求政府单位依法对邓达均、邓刚户主的违建行为作出处理,要求其将超建的部分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按国家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 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投诉人:雁洋三乡上村墩上邓达锋
                                        201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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