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两天收到民办幼儿园发来的通知,有关内容如下:经平远县县城园务会全体商议决定,县城各幼儿园上课时间至7月31日结束,8月1日起放假,请家长 补交幼儿在园费用300元/生至各班班主任处。(备注2016年8月份起全县幼儿园不再开设暑期班),这个收费合理吗?是经过教育局商议决定的吗?为什么 幼儿园的上课时间要调整至7月31日?为什么一直以来学校放两个月的暑期要缩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