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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违规执法,中队长杨春包庇违规行为

民生168 2016-7-5 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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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5月27日13:40许,驾驶小车在梅州市秀兰大桥桥面与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刮蹭,造成人伤和车损,而后事故双方当事人协商顺利,相关事宜已经解决并结案。
    唯一不顺利的是,在办理此案过程中,交警存在违规执法、老爷式工作作风的行为(本人质疑):
1. 出勤交警与交警签名不符。本案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书面材料中,经办交警签名中,除温某外,殷某并非出本案出勤交警,而且一直没有参与事故处理的任何环节。
2. 扣车没有出具任何告知凭证。本案出勤交警扣车时,未向车主出具告知扣车地点、收费等任何凭证。事后问及相关事情时,出勤交警以与他们无关为由,拒绝回答。
3. 对车主关于本案情况的询问不予理睬。6月3日下午15:30左右,在市交警直属大队办公楼,我遇见本案温某外的另一个出勤交警,当面向他询问本案相关情况时,他不予理睬,直接走开,以致本人当天下午无法办理事故相关事宜;同时,未见他穿着警服。
4. 6月8日上午,别的职员(内勤岗蔡某)冒名签开处罚单。
5. 交警办公时不穿警服、上班迟到,影响事情办理。
6. 中队领导对反映的上述这些问题不予理睬。本人将相关情况进行反映时,中队长杨春回避问题,不予理睬。
7.  6月8日下午5时左右,市交警相关人员通过我单位领导向本人施压,要求我不要举报他们。
本人质疑市交警有关人员在本案中执法存在违规行为,以及存在老爷式的简单傲慢工作作风问题,从而影响了事情的处理;而本应管好警容、警纪、警风的中队领导杨春,对问题的反映非但不正面实事求是调查处理,反而不予理睬,包庇违规行为。
请督察及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并处理,并请反馈给当事人。据了解,以上问题,冰冻非一日之寒。本人留存有与上面反映问题相关的证据,可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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