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郭局长,听我的校长讲今学期评优秀教师竟然要求人家要到村、镇、县三级去打计划生育证明。我十分不理解,单县里的一张证明就不行?县里都承认无违反 计划生育,还要村里、镇里的证明吗?有必要吗?这就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李总理不是讲要减少不必要的证明吗?你们还这样搞,不是刁难常年在村里的教师吗? 说明你们作风无提高。我们非常怀疑:难道这个低水平的要求是市里面提的?我倒要去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