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我是梅县新县城的一住户,十月二十六日,我在扶贵西路的中燃公司报装天然气,后来与师傅联系,得知无法在阳台安装热水器,只能把表和燃
气热水器全部安装于厨房,鉴于我家厨房太小,出于安全考虑,遂申请退费,先后在扶贵西路中燃营业厅和市中燃公司2161111电话申请,市公司也派人专门
来看了,拍了照,第二天,2161111客服人员回复我说,确实因建筑结构问题无法在阳台安装,只能在厨房安装。以可以在厨房装表为由,拒绝退费。
需要说明的是,我从报装至今,中燃公司没有因为我的报装产生任何费用,我家厨房小,不适于把这些装在厨房,可为什么不能退费?
天然气好用,都知道,要不我也不会选择申请,可因为考虑家人的安全(家中还有八旬老人)。既然你无法按用用户的合理要求处理,为什么不能退费?这岂不是霸王条款,交了钱了,就不能退了!在我党法政建设进程中,竟然还有如此霸道行为,实在是让人无语!
请领导帮我解决,给我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一个相信在党的领导,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