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产项目在交房后向业主强制收取房屋装修垃圾运输费7元/平方,此项目收费似乎违背了“梅州市物价局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重新修订梅州市物业服
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市价[2014]45号”文件精神,文件中明确:第二十二条 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时,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人员收取
装修保证押金。装修未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或自行修复了损坏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全额退还装修
保证押金。业主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渣土可自行安排清理,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安排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安排清理的,清运垃圾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1、收取单价并无相关政府指导价作为收取标准,执行收费标准是什么;2、此项收费项目未与业主协商或委托的情况下执行;3、收取单价远远高于其它城市收
费;4、此类收费项目有无价格监管部门审批;以上四点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