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关于(岐岭特大冤案)一案例,申请再审,执行有异议,我一个农民百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没钱、没势、更没人,要申请再审、对执行院有异议、想要讨回公道比登天还难啊?
原告亲戚任岐岭司法所所长陈锦青给其撑腰,用某些手段,让审判员一切都按他所说的来判,因为2016年1月4号庭审一致认为立柱中间断,双方都有签名(可
调庭审),而司法所长陈锦青不同意,这次开庭不算要重新开过庭(这雄伟庄严的人民法院都能让陈锦青可以一手操纵),没过几天法院就送传票来要求重新开庭,
当被告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送到法院,看到我们有证,是受法律保护的,2016年1月13日下午法院打电话来取消1月14日开庭,这些都是陈锦青幕后操纵的
(这是当人民法院儿戏还是什么!)说明人民法院审判员都按岐岭司法所所长陈锦青的意思来判决,这还是雄伟庄严的人民法院嘛!真让人民百姓感到心寒。这些不
根据法律法规、不公平、不公正的审判员,我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百姓要申请再审,对执行法院有异议,折腾得起吗?难道真让我家含冤受屈。
在此:跪请市人民法院领导能调查清楚,判清墙权属,替我讨还公道,让原告方补偿被告一切损失,别再让这祸害遗留给下一代,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至此,
敬礼
被告人; 黄访青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