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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梅州自建住宅不能超过3层270平方米!

mz168 2016-8-6 19: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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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梅州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从今年8月3日起,梅州市个人自建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270平方米的,原则上不能再进行升建、扩建,房屋升建、扩建后的建筑总面积不能超过270平方米。而2010年出台的旧规定,即:自建房建筑层数不能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能超过12米。3层以上个人住宅不得再升建扩建。住宅建筑占地面积已达80平方米的不再办理扩建,将继续执行。

当听到这个政策的时候,相信很多人会跟我有同样的感觉,就是政府鼓励大家人去买去住商品房。从官方发布的数据来看,截止6月底,梅州城区商品住宅库存量约11620套、141.35万平方米,去库存化时间为8.29个月,现在全国范围内都在鼓励商品上去库存化。


另一方面,现有的自建住房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从城市化的进程来说,因为梅州的大部分自建住房都是非小区式的,基本上是你一栋我一栋,缺乏整体规划,无论是从美观度还是道路规划、治安联防等方面都难于保证。通过限制修建、限制改造自建住房的面积和层数,也体现了一种节约用地的思维。土地是一项宝贵的资源,梅州五华、丰顺等地普遍都有建“大屋”的风俗,而这次这项政策的出台,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政府也在有意引导自建住房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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