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的领导:
本人上网看到县一小的家长对一小领导、老师的问题的反应,未曾想县教育局伙同县一小的领导是这样回复的;
您好:
你反映的情况,经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为了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县国家检查验收,对原门店和停车场合并改造为阶梯教室,同时学校要求施工方不要在上课时间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对教学的影响。
2、五华县第一小学严格按照上级收费规定进行收费,为杜绝“三滥”、“三乱”现象,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了责任书,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教辅资料。经调查了解学校和老师无暗示或要求学生到某指定商店购买教辅资料。
3、学校明确禁止教师从事有偿服务的辅导班、补习班。经到教室、家属楼查访无发现老师从事有偿辅导、补习现象。
五华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
本人作为一小家长的一员非常气愤,请问作为学生家长,我们若是提供出视频、照片等县纪委,是否能对县教育局、县一小的相关领导作出处罚。还是提供给新闻媒体比较有效、老百姓就容易被欺骗吗?抚弄吗?求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