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本市新型城市化建设宏伟大业,我们永和成鹊村14户居民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2015年8月26日与镇政府签订了<<国道205线(永和段)改建工程征地拆迁房屋、土地、附着物等补偿协议书》,并目自觉履行协议,最短时间内克服重重困难腾空房屋土地,于2015年9月7日彻底交付给甲方处置。然而时至今日,接近一年了,我们依然没有拿到政府许诺的回迁安置区建设用地,我们这些被拆迁户回迁故土安居变得遥遥无期,我们特发此申诉书,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履行协议,尽快交付安置区建设用地,支援拆迁户回迁安居建设责无旁贷!
具体申述如下:
一、拆迁户背井离乡,流离失所。
14户居民的房子土地,都是他们几代人生存的根本。有的是祖上所传硕果仅存的家业,有的是自己大半生人辛苦打拚的血汗资本建起来的子孙三代安身之所……有的人会天真的以为他们得到了所谓的一大笔补偿包括每月的安置补助费便可安居乐业了,但你们想过让他们舍弃掉自己这梦绕魂牵的的家园会是多么的辛酸与痛苦么?!你们想像过这种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的滋味么?!现实是至今这14户的近百个老幼只能有的流落他乡,有的回住破旧老屋,有的寄人篱下,甚至有的因为有老弱等因人家不愿出租或收留以至举家颠沛流离!
这是其中一户被拆迁户借住亲戚的破旧老屋
二、补偿杯水车薪,拆迁户前途渺茫
虽说我们都得到了政府一笔相应的补偿款,然而众所周知我们拿到的都是与中央有关征地补偿政策严重不符的低补偿,我们根本不能籍此在其他地方建回原来样子的居室;同时因为举家搬迁他方,造成我们有的家乡的田地失耕了,有的生意一落千丈了,有的小孩老人上学就医诸多不便了,有的甚至失业失收了,前途渺茫!我们14被拆迁户近百人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在安置区重建家园?!我们被拆迁带来的前述系列巨大精神伤害与财产损失不知何时休止?!
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这本是党中央一贯坚持的宗旨和原则。民生无小事,更是基层党委政府必须具备的基本职业操守。但是我们14拆迁户曾十多次就此安置区问题向永和镇政府提出质询,以及到兴宁市政府上访虽也得到过明确答复会敦促永和镇政府尽快解决问题,却一次次最终是含糊其词的“快了”,“会解决”之类空洞字眼。难道政府与我们签订的协议第三条“拆迁户安置区”只能是画饼充饥一纸空文?难道这就是政府与我们签订的协议第八条“未尽事宜,平等协商”?!……
综上,我们有理由强烈要求永和镇政府尽快就我们安置区问题给出解决方案路线图与时间表。同时申明,我们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