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信同志,你好!
本人在2014-04-09 21:38:47 写信给你局关于《转水镇水华线练溪桥往水寨方向右侧处正在水田建房》咨询事宜,你局下属五华县国土资源局曾对本人咨询做出答复,内容如下:
经查,转水镇下潭村十三村民小组村民何焕清未经依法批准,于2013年12月,占用下潭村十三村民小组下社下的142.6平方米耕地动工兴建房
屋。转水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后,即对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施工,恢复土地原状。目前,该户已停工。我局已要求转水国土资源
所加强巡查监控,严防抢建。
五华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17日
本人近期刚好路过此处,发现该处已被抢建,并已将两亩水田填平,对此,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你局。
1、你局下属机构及个人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2、面对水田耕地已被破坏,你局或你局下属机构是否有能力恢复原状?将对此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