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平远县人民政府:
为什么我们平远的儿童不是年满6周岁就可以入读小学?《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保障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能够就近入学,所以请县政府有
关部门修改今年的小学入学年龄限制,把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还给我县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我们这一阶段出生的儿童现在
幼儿园也读完了,现在又不能读小学,难道要我们的小孩从幼儿园就开始留级?请不要拿条件、资源限制等借口来搪塞,去年已有一所崭新的实验小学投入使用。现
在全国都在讲教育要均衡发展,为什么我们平远就不能像其他地方一样6周岁入学?请问我县有关部门是干什么的?
2010年4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家长代表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