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中级领导:
关于(岐岭特大冤案)要求申诉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不服可依法在判决生效日起六个月内申请重再审。
申诉人于2016年8月22日9点左右,把申诉材料提交五华华城法庭,法庭代理审判员黄远辉与法庭值班人员拒绝审理,黄远辉态度恶劣,拒接申诉人
提交材料,也杜绝诬告案受理,黄远辉说墙权争执不属于法院审理,属国土所。土地争执才是国土所管理的,墙权争执属法庭审理。
如今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申诉人再审,华城法庭拒绝接纳受理,我一个七十多岁白发苍苍的老头该何去何从!!!!如果此案没有解决,申诉人只能挂着牌子到广东省人民政府跪地喊冤了。
致此
敬礼
申诉人,黄访青
201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