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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是否开放建造住房

民生168 2016-9-17 16: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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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 老百姓 
类型 其他 来信时间 2016-08-07 16:38:16 
标题 农田是否开放建造住房 
内容 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兴宁市水口镇小丰村却有村民在农村田里占用水田建房。一般来说 耕地的性质是不能随便发生改变的 耕地转为建筑用 地是需要经过审批的,未经审批是不得建房 中间的手续是很繁琐的。该水田建房位置位于兴宁市宁水口镇小丰村破塘与陶子口交界处大窝,现在已经建好基脚,正 在起柱。
 水口镇国土办是否存在包庇纵容的情况,为什么没房子住的、没有钱的人在水田在建房,就马上过来制止,而有钱有势的人建房却没有人管。
 请国土局公布为什么有人可在水田建房有人却不可以,难道这些金钱挂靠的嘛,是否红包给到位了,水田就可以转为建筑用地了,还请公示一下如何审批的,审批要给多少红包才能过,是否一层一层包庇,不要说我过于偏激,但是事实是这样的。
 近年来这一带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及公路多少米是不能建房的,你们都没有及时阻止,只是欺负那些没钱的没给红包的没请吃饭的。
 希望水口镇国土办从而切实有效的保护现有耕地,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确保红线不失。并建立基本农田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回复信息 
回复类型 答复 
处理部门 梅州市直 - 市国土资源局  处理时间 2016-08-18 09:12:51  
处理意见 老百姓:
     你好!你2016年8月7日网上信访已收悉,对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水口镇小丰村3队村民黄金先,62岁,家中人口7人,为解决住房困难,黄金先于2015年11月份在小丰村大窝里占用耕地196平方米 兴建住房。水口国土所巡查发现后对黄金先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制止并于2015年11月25日发出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制止黄金先一直停工未 建。但近期黄金先利用节假日突击施工,目前已建成框架一层。水口国土所在近期几次巡查中,现场无人,未见施工。我局要求水口国土所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该 宗违法用地的监管。
     感谢你的来信。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8日
 
以上信息是由兴宁市国土资源局作出回复处理
1、在农村家庭人口普遍都是家中人口7人以上,按常理来说,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解决住房困难,都可以在农田兴建住房?
2、占用耕地196平方米,这个数据相信只是大概,实际面积不止这点,回复的数据是否存在虚假,是否从中包庇呢?
3、竟然发出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为什么继续兴建住房,水口国土办的监管执行力度在哪里?
4、调查情况回复:目前已建成框架一层,由此大工程的动工,非一日半日就可以完成的,而非回复所说的利用节假日突击施工,这点回复,说明国土办明知此事,选择的是视而不见、不闻不管,这个说法,分明就是从中包庇。
5、水口国土所在近期几次巡查中,现场无人,未见施工。这个说法更是说不过去了,请问你们的上班时间是否在夜间巡查呢,如果是这个回复是可以成立的,因为 晚上有谁会在施工呢?建筑规模达到此种地段,竟然回复是巡查中,现场无人,未见施工。从而可以说明视而不见、不闻不管,这个说法是可以成立的。
6、我局要求水口国土所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该宗违法用地的监管。请问加大执法力度是如何加大,如何执法,有没有明确要求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呢?加 强对该宗违法用地的监管。如何监管,监管执行力度在哪里,是否要等到兴建住房完工后,装修后,再进行所谓的监管处罚,从而达到违法用地转变成合法用地,然 后再颁发土地使用证。
以上作出有效性的回复,同时也公布一下,如何用违法耕地兴建住房从而转变合法用地, 让我们这些百姓们学习一下,同时也减轻你们的工作,避免作这么多虚假数据,以免劳累过度,
你们履行所谓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而我们也可以为解决住房困难,全民参与农田上兴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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