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位于梅州市梅园新村的锦绣豪庭门口有一套房,改变规划,占用公共绿地搭建水泥楼梯,损害了大家的利益,同时,搭建楼梯上阳台,也可能有不正当目的且会严重影响楼上住户利益。请有关部门尽快予以查处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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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锦绣房地产公司在2011年把锦绣豪庭B栋部分一楼设为售楼处及公司办公室使用,2012年,该小区已通过规划部门验收核实。为方便办公室进出搭建
了简易铁艺台阶,近期公司出于安全考虑,将原有铁艺台阶按原状临时改为混凝土台阶。通过我局城监支队执法人员做思想工作后,现该公司承诺并明确表态待公司
搬离办公场所后,将自行拆除该台阶。
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