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谢妙贤,68岁,五华河东镇油田村人,一向遵纪守法。本人老屋侧的土地,几十年来一直归我家使用管理,除了97年公路改造被政府征收一部分外,其余
200多平方还归我家使用(本人有当时分山干部和村民签名证明,与蕉州电站租赁合同,公路改造领款单等证据证明)。但是,本人这块土地,在2004年并镇
之前,却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当时的油田镇政府(现已不存在,04年并入河东镇)卖给谢志辉,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此实属胆大妄为。本人曾到镇村和县
国土局信访反映,均无法解决。恳请检察院介入调查本人土地被政府私卖事件,请你们行驶监督职能,进行深入调查,严肃处理违纪人员。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