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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违规执法

民生168 2017-1-5 18: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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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水寨镇悦警花园小区博士娃店铺门口附近,每晚都有交警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拍照,但交警人员只对车辆进行拍照,而没有开具相关的罚单,并没有相关的信息告知被拍摄车辆的车主。因此,只有自己去交警查询违规信息时才会知晓自己曾几何时被交警拍摄违规停车信息,并要缴纳罚款。
    本人认为这种,只拍摄,没有告知当事人没有开具罚单的情形不符合执法人员的办事规则,属于违规行为,应该规范交警人员的执法行为,因第一时间开具有效凭证,让被罚款人员知晓而不是偷偷拍摄照片。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5条的规定,应当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交付被处罚人;普通程序中,给予罚款处罚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47的规定书,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被处罚人。可见,对于罚款,不管是简易程序的当场处罚决定书,还是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是人们常说的罚单。不管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如果对当事人罚款的,公安机关都必须开具罚单。公安机关不开具罚单的,就表明没有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决定,当事人当然也就不存在交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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