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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秀新苑A区 小区绿地变楼房之六大违规七大请求

民生168 2017-1-5 18: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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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梅县新县城天秀新苑A区
                         小区绿地变楼房之六大违规七大请求
    梅州市梅县新县城天秀新苑是新县城最早规划建设的小区,小区住着几百户人,该小区由梅县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兴盛地产)开发,从2000年以后规划建设,到2007年止,该小区套房已全部售罄,所有设施、物业都已完善交付业主使用。该小区原本是一个标准化的小区,早期未修改的总体规划中是拥有一大块绿地的。
2016年12月7日,开发商一纸《开建公告》扰乱了小区的平静生活,原本《规划总平面图》规划为小区绿地的地方,兴盛地产欲加盖E4、E6两幢商住楼。公示材料显示:
    1、E4栋-梅府国用(2006)第630号、E6栋-梅府国用(2006)第624号地块,地块面积分别为24.1×12.1=291.6米,24.1×11.1=267.5米。
    2、由梅县城市规划设计室出图,梅县住建局城乡规划股盖章同意,并备注“经共同研究,同意A27栋从16层变更为12层”,日期为“2009.12.3”。
在此,天秀新苑A区广大业主,认为梅县区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及开发商涉嫌存在以下六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开发商】E4、E6存在未批先建!!开发商虽然拥有E4、E6土地使用证,但是未合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明目张胆的“未批先建”;
    二、【住建局规划部门】违规审批!!建设程序上违法:E5、E7两栋的建设是“先建后批”! E5、E7两栋是2007年以前建设完工的,并且07年已全部销售完毕的。但是原《规划总平面图》是不存在E5、E7两栋规划的,直到2009年12月《规划总平面图(修改)》方案才加上去的!(可调阅原《规划总平面图》对比)
    三、【住建局规划部门】违规审批!!技术指标上违规:E5、E7两栋的规划审批在“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场地规划、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和建筑退界”等各项规划指标上是完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可计算指标与《梅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比对)
    四、【住建局规划部门】违规审批!!材料完备上违规:天秀新苑A区并无通过“人防及消防相关部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是不完备的!
    五、【住建局规划部门】程序违法!!涉及小区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和变更容积率的,一般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专家论证-公示、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城乡主管部门建议-政府批准-技术审查”等流程;可是天秀新苑A区数百户业主竟对总平面规划的修改无一人知情!程序上无进行公示、听证,调整总规、变更容积率从未征得过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城综局】行政不作为!!天秀新苑A区住户几十人向城综局反映兴盛地产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围蔽小区绿地的违法行为,作为主管局无一人到场过问、制止违法行为!(兴盛地产围蔽小区绿地面积远超E4、E6《土地使用证》所显示面积)

    为此,我谨代表天秀新苑A区数百户住户、业主向尊敬的梅县区人民政府,向住建局、城综局、人防、消防等主管部门提出以下七大请求:
    1、请梅县区人民政府责令相关主管业务部门依法依规,不偏不坦,既维护开发商的合法权益,又保护好天秀新苑A区数百户住户、业主合法利益,严格依照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审批建设工程。对未依法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也请主管部门及时制止,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请住建局规划部门提供:天秀新苑A区规划图纸中“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场地规划、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和建筑退界”的具体数值,以及《梅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数值;并进行比对,说明是否合规,是否符合梅县新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若不符合规范,请及时撤销兴盛地产的《总平面规划(修改)》许可!
    4、请住建局规划部门出示:天秀新苑A区的《人防部门审核凭证》,并请人防部门核实真伪;
    5、请住建局规划部门说明:修改已全面完工、交付使用的小区的总体规划所需要的程序(流程);兴盛地产是否依照了该程序(流程)?住建局规划部门又是否依法依规按程序审批?
    6、请住建局规划部门公示:兴盛地产提交修改总平面图的理由,并请比对前、后《总平面规划》,请说明修改了哪些地方;审批过程中是否依法履行审前公示程序、听证程序、批后公布的程序?若有,请主管部门提供公示、听证相关证明;若无,请撤销兴盛地产的总平面规划许可!
    7、请城综局监管部门行动:希望城综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要求兴盛地产按照流程审批报建;对兴盛地产在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之前,请制止其超范围围蔽小区绿地行为,并责令其限期拆除用于围弊的铁皮,还绿于民;
天秀新苑A区数百业主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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