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富力城小区由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管理,根据原《梅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收费标准1.6元/月平方米,不含公共区域的水电分摊费。 我想咨询这里的1.6元/月平方米,是按套内面积来计算还是按套型建筑面积来计算,目前该公司是按套型建筑面积+公共区域水电分摊来收费费用,是否合法? 因为套型建筑面积本身就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套型面积已包含了公摊面积,再收取公共区域水电分摊是否等于公摊面积部分重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