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级政府都说要方便群众办事,不得无故自行设卡刁难群众,连总理也多次强调说明。特别前段时间省计生厅明确要求不得将入户与计生问题捆绑。因我们夫妻
长期在深圳工作,考虑到小孩即将入学等相关问题,又刚好符合深圳的入户政策,考虑将户口从畲江迁到深圳,但是在办理计生证明时遇到了不可理喻障碍,因为我
们首胎是女儿,又生了二胎,是儿子,现在畲江计生办要求我们必须结扎才能开出计生证明,我们想知道这有什么样的法律依据?为什么深圳入户也没有要求我们必
须是结扎?听说广州等其它地方也没有要求二胎之后必须结扎,而畲江就需要?难道畲江就不归广东省管了?政策可以自己制定?再就是我们要求开的证明只是将事
实写明,几时生育几孩、有没有违反计生政策,只是描述事实,这跟我们有没有结扎有什么样的关联?现在连超生都可以无障碍入户了?为什么我们合法生育的证明
不能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