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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怡景豪园小区上演“堵门风波”!

mz168 2017-4-12 22: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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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因为“小区停车位租不租?”而让业主和开发商闹纠纷的事是接连发生。日前,梅县区怡景豪园小区停车场入口处,就有业主小车被挡在了闸门外,使得其他想要进出小区的车辆也被堵在了一起。这想进的进不去,想出的出不来,现场是乱成了一锅粥啊!

  傍晚时分,记者赶到现场时,只见小区门口堵了不少的车辆,随着天色渐暗,越来越多回小区的车辆被堵在了小区门口。


  记者看到,各种车辆纵横交错地停在了小区停车场入口处,通道被堵了个严实。

  这些车辆为什么进不了小区呢?


  据业主反映,一直以来,该小区车位是只卖不租,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车辆不给进入小区停放。

  有业主告诉记者,该小区车位便宜的十二、三万元,贵的达到十七、八万元,不少业主都感到负担不起。可尽管业主的车辆停无可停,开发商却宁愿将车位空着也不愿按月出租给没购买车位的业主。

  记者从该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到,该小区有近千个车位,目前已经售出600多个,其中500多个车位正在使用当中,每个车位10多万元不等。


  对于业主提出“放开空车位进行出租”的诉求,开发商又是怎样的态度呢?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找到了怡景豪园的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内人防车位采取长期出租的方式。他们认为,其他车位采取“只卖不租”的方式并不违规。

  停车难问题困扰了不少小区业主,那么,开发商只售不租的方式是否合法?这些做法又有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呢?


  随后,记者找到了巫清梅律师。


  巫清梅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物权法》,车位的使用方式由谁定,这得看车位是否涉及到公摊面积。对于占用绿地、公用道路设置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决定车位的使用方式。


  巫律师向记者解释,如果小区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双方可以通过出售、附赠、出租等方式去约定使用权的转移。而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选择用出售的方式去约定车位的使用方式是可以的。


  巫清梅律师提醒:

  为了避免日后造成纠纷,大伙在购房之初,就要将车位的使用方式或是产权转移方式写入合同中。

  律师建议:

  业主在购买房屋时,为了解决停车的需要,在买楼之前,先问清楚这个楼盘对于车位的使用方式或是产权的转移方式有没有出售、出租的方式。如果有这种方式,建议尽量写在合同当中,为自己以后实际需要可以以合同为依据,主张自己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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