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畜牧畜医局原副局长黄思林在任职期间,对 2011 年和 2013 年某两个公司的项目申报没有认真审核材料和验收改扩建工程,致使上述两个公司的同一养殖场重复申报并分别获取广东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扩建项目中央补助资金人民币 50万元和 30 万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 80 万元。2015 年 9 月21 日梅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思林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16 年 1 月 7 日,梅江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黄思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