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御景湾小区业主,对小区公共区域有异议,为维护业主自身权益,作为法律依据,请问国土局:1、御景湾小区电梯房架空层及地下一层是否属于小区公共区域,计入购房分摊面积?2、开发商是否有权占有?3、架空层及地下一层的产权归谁?4、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否不属于确权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