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一男子陈某凡因反映问题未能解决,竟扬言要制造暴力袭击,兴宁警方经侦查将其抓获,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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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17时许,兴宁市福兴街道一男子拨打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台称,因其反映9年前神光路一小区拆迁问题未得到解决,扬言将在近期制造暴力袭击。接警后,兴宁市公安局福兴派出所立即会同治安大队等部门,通过侦查快速锁定该名男子,21时许,在该市福兴街一住处将其抓获。经查,43岁的男子陈某凡对该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拨打电话系想引起大家关注,未有实施暴力袭击的具体计划和行为。目前,违法人员陈某凡的行为构成扬言暴力信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兴公宣 黄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