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平远县公安局在相关业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将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人谢某、姚某昌依法逮捕,该案件共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8份,金额合计737.47万元,税额合计125.37万元。
收到转来线索 警方立即展开侦查
2016年底,梅州市国税局根据珠海市国税局转来的线索,核查出平远某公司涉嫌为珠海某投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遂于今年3月21日将该案移送至梅州市公安局,并指定由平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
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同时努力说服嫌疑人亲友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慑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威力,嫌疑人谢某于3月27日到平远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随后,警方深挖扩线,于3月30日将嫌疑人姚某昌抓捕归案。
为平分高提成 8个月虚开88份专用发票
据查,2013年底,嫌疑人丘某标、廖某锋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有利可图,该2人商议后便于2014年3月在珠海注册了1间投资公司,专门从事骗取出口退税。为获得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来源,2015年7、8月份,丘某标与姚某昌商议,在平远县联系1间企业,专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开出17%的手续费作为提成。姚某昌与平远某公司的法人代表谢某联系合作,按17%的出口退税税率两人平分的条件,为珠海某投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审讯,谢某、姚某昌分别如实供述了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间,在没有任何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为珠海某投资公司虚开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8份,其中76份被用作出口退税,退税金额为94.29万元,他们从中非法获利47.14万元的作案事实。目前,嫌疑人谢某、姚某昌已被平远县公安局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