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2号)和广东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粤卫函〔2017〕243号)文件精神,兴宁市人民医院已申报实施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
2017年4月26日,兴宁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同意兴宁市人民医院实施异地(整体)搬迁项目,并同意选址定于福兴街道新联村。项目占地面积约200亩左右,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5亿元。
目前,兴宁市人民医院实施异地(整体)搬迁相关工作正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