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6日),接到一位求助者发来如下信息:
肇事者,你是否记得在6月30号早上5:15分左右驾驶(图一、图二)汽车经过梅江区城北镇明阳村明岭路老铁路路口(图三、图四)撞倒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因为你当时的逃逸行为,导致现在伤者还在梅州市人民医院(黄塘医院)的ICU重症病房日夜监护!给伤者及他的亲属造成无尽痛苦!
——如果你能想起来,请尽快投案自首!
如果你真的“忘记了”,那好,警察同志会当面给你回忆!你要敢作敢当,而不是一味逃避,逃脱意味着一辈子背负良心的谴责。当然,现在投案还来得及,会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或者你可以选择私下联系伤者家属处理,我们尽量不让事态进一步扩大。
如果你现在站出来,我们不计较你这几天对伤者及我们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图五、图六),只希望你勇敢地站出来承认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希望肇事者早日投案自首,也希望广大爱心人士可以帮我转发这条信息到朋友圈寻找线索!谢谢!
如有知情者或有线索者请直接联系交警(江北中队)或家属:小温 17520553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