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关于核查处置“咔哇潮饮”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州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KTV、酒吧和超市等场所开展问题饮料“咔哇潮饮”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单位饮料和酒类产品的购进、销售、仓储等情况。
经有关部门检测,由广东佛山南海区维尔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料“咔哇潮饮”含有高浓度的我国管制一类精神药品γ-羟基丁酸及其前体化学品γ-丁内酯,属有毒、有害饮料食品。
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现商家售卖“咔哇潮饮”系列产品,可立即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