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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久拖不决, 罪犯继续逍遥法外, 是否罪加一等

民生168 2017-11-24 2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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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五华县公安局调查:信访中谢X明所提到的谢X金老婆李X桃被打伤住院半个月,只认定轻微伤,当时李X桃住院后,派出所侦查员依法将李X桃在医院治疗的材料送至公安局法医部门,经法医鉴定李X桃的伤情为轻微伤,所以横陂派出所立治安案件查处,案件发生后,横陂派出所侦查员也多次到打人者的家里,但打人者并不在家,派出所侦查员也对其家属说清要打人者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依法对打人者发出传唤证,并不像谢X明信访中派出所不继续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梅州市公安局 2017年9月4日 现在时间中公历2017年11月11日, 自2016年1月1日点燃导火索,因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答应公安机关不再追究对方刑事案。到2017年7月再次犯案, 将人打伤至今还毫无悔意,按警方说法是对方一直不在家,无法执法, 然后有消息说警方有意调解,但对方不接受赔偿伤者住院的医药费。。。。。。 那么请问警方说对方一直不在家, 多次传唤潜伏无法将罪犯带回执法, 是否犯案后潜逃也没有罪加一等的说法, 只要躲过了初一就可以开心过十五?     警方有意调解但对方不肯赔偿医药费并公开道歉,也就是说警方有对方消息而没有对此案犯进行执法, 请问警方传唤几次?如果有意调解,那么就是有罪犯消息而不执行拘留等措施,摆明了就是让你们百姓私人打一场, 打死人了再算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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