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周围的邻居存在部分的土地纠纷,不是想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反而违规抢建;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正常执法,不是积极配合,反而用严重的暴力行为抗法。
目前,丰顺县公安局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刘某优执行逮捕,并将于近期起诉。
刘某优(男,64岁,丰顺县潘田镇人)是梅州市丰顺县潘田镇中心村的一名村民,近年来,他一直和周围的邻居存在着部分的土地纠纷。今年来,刘某优开始在存在纠纷的土地上抢建房子。9月3日9时许,潘田镇党委、国土所、综治办、司法所等多部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责令刘某优停止违法抢建。刘某优不但拒不配合,还开始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扔石头,甚至用木棍追打,并摔坏了工作人员的手机和执法录像机,致使前来执法的五名工作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
10时许,丰顺县公安局潘田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现场处置过程中依法强制传唤刘某优,遭到刘某优地极力反抗,同时造成两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
犯罪嫌疑人刘某优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涉嫌妨害公务罪。9月15日,刘某优被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28日,刘某优被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丰顺县公安局近期将对刘某优进行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