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户致市(镇)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们是养猪户,最近市府颁布了[兴府27号文件]《关于开展兴宁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通告》,在广大养户中引发强烈反响。广大养户纷纷发表对此事件的看法、意见,觉得很必要向政府表达心声,作为政府也很有必要进行广泛听证,听取民众意见建议,从而更妥善地完成政策实施。现将广大养户的意见建议要求归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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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示对政府对整治畜禽养殖赞同和支持!同时也表明广大养户的观点:政府不能片面地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在贯彻整治养殖污染政策的同时,也必须贯彻中央关于“保护农民利益、不得以环保名义进行强拆,当地政府必须协助落实搬迁用地”等相关中央文件精神。反对一刀切,把农村养殖赶尽杀绝,种养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农村种养天经地义,任何一个国家都一样,社会主义中国也不例外。广大养殖户通过种养维持生计,养家糊口,是一群勤劳朴实的农民,也是弱势群体,不是阶级斗争的对象,就应视农村养殖为洪水猛兽。整治不等于关闭和搬迁,还应更多包括改造升级。简单的搬迁只是污染转移。违法犯罪的人政府尚能给予改过自新机会,何况安分守纪的农民想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自食其力,不给予机会改造升级,说得过去吗?
二、关于补偿问题,一致要求补偿的合理性:种公、母猪1000元;仔猪360元;育肥猪300元;猪场配套:栏舍每平方米500元;母猪产床、保育床一套2500元;定位栏一只200元;其它设施:道路、水电、饲料机、投料机等就给予适当补偿。另外要求政府协助养户落实搬迁场址,协助安排关闭后养户的再就业。
三、限期时间问题,广大养一致强烈反对理由有:
1、防疫角度来讲,目前进入冬季防疫期,疫病多发,此时市场的大量猪群流动成为加剧疫情的推手,对防疫极为不利。
2、目前也是猪周期的低潮期。市场低迷、肉猪价低滞销、仔猪无人问津。此时市场若突然推出庞大清栏量无疑是雪上加霜。市场根本无法在短时间消化,既使少量交易,也是被商家趁火打劫令养户血本无归。如此时再加上限期逼近,养户必将陷入绝望处境,不可避免有过激事件发生,这也是政府和广大养户不愿看到一幕!为此我们一致要求限期时间改为6个月,这样才能减少些损失。
最后,希望政府多从养户的角度考虑一下,切身为养户利益着想,在贯彻政策的同时要多体现和谐、民主、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造福广大人民!
养猪户联名
2017年11月
养猪户签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