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胜坤(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叶胜坤简历
叶胜坤,男,汉族,1958年4月出生,广东省兴宁市人,大学学历,经济师,1975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5月后,参加兴宁合水公社路教运动;
1976年3月后,历任兴宁合水溪唇团支部书记、财经办副主任、主任、党支部副书记、书记;
1980年8月后,历任兴宁合水镇资料员、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
1983年11月后,任兴宁合水镇党委副书记;
1985年3月后,任兴宁合水镇党委书记兼任合水农场党委书记(其间:1985.03-1988.03在广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习);
1992年4月后,任兴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兼任兴宁投资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1993年4月后,任兴宁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6年6月后,任兴宁市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8年4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2年3月后,任中共兴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2年9月后,任中共梅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2003年3月后,任中共梅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其间:2003.09-2005.07在中国地质大学会计专业大学学习);
2003年11月后,任梅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1月后,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长,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12月后,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长;
2011年11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12年2月任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3年5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2013年7月兼任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6年5月后,任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
2016年12月后,任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年1月后,任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2017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