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兴宁市城管执法大队会同宁新街道办对位于商业城3号停车场的8户违法建设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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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城管执法大队此前已对这些违法建设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是违建业主始终没有落实自行整改措施。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兴市府〔2018〕1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违法建设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对顶风违建的行为,城综部门和相关镇街采取措施,按照“零增量、减存量、化矛盾”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形成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目前,该违法建设已经被强制拆除部分主要构筑物,剩余部分由违建业主承诺在本月26日前自行拆除。
小编在此呼吁广大市民,违法建设破坏城市整体规划和社会公平,且违法建设大多数不符合相关标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请各位市民自觉抵制购买违法建设房产。(城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