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春运前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构建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全力确保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做好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梅州市公安机关开展“梅安2号”春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1月22日晚集中警力开展春运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这次集中统一行动,交警大队精心组织,全警上路,采取错时执勤、定点设卡蹲守、流动巡查、交叉执法等方式,整治在城区及乡镇全面铺开,各中队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严查严处酒驾醉驾、飙车、无证驾驶及涉牌涉证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同时,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警告为主,消除违法行为后给予放行。对酒驾嫌疑人进行酒精测试,一旦发现酒精含量超标,立即固定证据,对机动车及驾驶证进行暂扣,对酒驾实行“零容忍”,并对酒驾驾驶人顶格处罚,不给“酒驾”者可乘之机。达到醉驾标准的,一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始终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处高压态势。
经统计:此次整治行动共查扣涉牌涉证汽车5辆、摩托车46辆(其中大功率摩托车改装排气管的3辆),查获酒后驾驶7人、无证驾驶5人,其它交通违法行为200多起,夜间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收到明显成效。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结合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重点查处搅拌车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两客一危一货”超速交通违法行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