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城区道路拥挤现象,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梅县城区道路交通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2月12日起撤除梅县区宪梓北路科技路口、扶贵路口、大新路新贵街路口、新地街路口红绿灯处“红灯亮时禁止右转弯”辅助标志。在上述路段遇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请司机朋友守法行驶,文明礼让(特别是要主动礼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
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