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受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同志的委托,政工室相关部门负责人看望慰问在处警过程中因公负伤的神光山派出所副所长黄志坚,及时为他送上组织的温暖关怀。
当日凌晨4时许,110报警台接警:福兴街道梅子村司角里有人撞车。接报后,神光山派出所副所长黄志坚马上带领民警曾祥茂、辅警陈郎赶到现场,经了解:当事人张某因家庭纠纷造成情绪激动有极端行为,在19日晚10时多抱着12岁的小儿子要投河自杀未成,现又对周边停放的车辆用头部进行撞击。
黄志坚等人马上与张某进行沟通,但张某不予理睬。多次劝阻无效后,为防止产生不良后果,民警决定将张某强制带回派出所教育。但张某大力反抗,将黄志坚的大腿内侧咬伤至流血。在众人的努力下,终将张某控制。
慰问中,政工室相关部门负责人转达了局党委对黄志坚忠于职守、勇于担当、不怕流血的高度责任感给予肯定和赞扬,并送上慰问金。
目前,咬伤民警的嫌疑人张某已被兴宁市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