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渔政总队梅州支队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梅州市将继续实施韩江、梅江干支流禁渔制度,禁渔时间为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期4个月。
在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渔政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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