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部门,您好,我想投诉梅江区芹洋半岛奥园二期无预售证卖房,导致大批准业主财产与精神受损。奥园二期在国庆期间无预售证进行商品房买卖,2017年10月我们交了一成首付,11月、12月又交了一成首付,12月29号出预售证,当时销售要求三成首付付清并于当天进行草签合同,直至2018年1月25日进行网签,其认筹至今近五个月,我们经历了公积金贷款额度下调,银行利率上调,首付比例们上调,奥园无预售证卖房,导致网签的一再推迟,使我们蒙受损失,希望政府部门介入处理,还我们公道,让奥园负责,假如退款,必须全款,包括定金,包裹首付半年的利息;假如不退房,必须金钱上补偿我们多十几万利息,具体可商量。还有关于首付款提高了,我希望为难的业主不上一次性给,而是分期给开发商,先办银行部分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