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事主的微信借贷4万元后,还陪同事主到派出所报案,到银行查账发现事主账户有大额存款时,再起歹念,再次利用微信将钱转到自己名下,最终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将自己送进法网。近日,梅县区警方侦破一起获得事主手机、微信和银行卡密码后,利用事主微信将账户资金转到自己账户进行盗窃的案件。
曾某和林某(男,22岁)均是梅县区石坑镇人,因为是老乡关系,林某对曾某比较信任,经常将手机借给其打电话。今年经3月21日下午,曾某去到林某位于梅江区江南租住的住所,期间曾某借用林某时发现其微信钱包中的微粒贷借钱可借额度为42000元,便心生歹念,想将林某微粒贷借钱的额度变现到其自己手中,为了获取林某手机开屏和微信支付的密码,曾某故意编造手机需要充值话费微信钱包不够钱为由,让林某发1元红包给其,林某发红包的时候,在旁观望并记住了林某手机开屏和微信支付的密码。当晚8时许,曾某以邀林某夫妇一起吃宵夜为由将林某夫妇约到其梅县区新县城一酒店内,借机拿到林某手机后,在林某手机的微信钱包“微粒贷借钱”平台上进行借贷操作,将成功借贷的4万元分2次转到其手机的微信钱包。
3月23日晚,林某收到借贷信息后,还询问曾某是否用其手机在微信上借了钱,曾某予以否认后,为了查清贷款的事情,林某还带着曾某到银行更改其银行密码,曾某看到林账户余额有近4万元后,心中又盘算着盗取林旺云银行卡的钱。期间,林某怀疑自己被骗,两人还一起到派出所报案。当晚上24时许,曾某又假称借手机打电话,用微信将林某银行账户上的存款39000元分两笔转走。
24日,林某通过微信客服,得悉自己钱均通过微信转到曾某的账户后,才到梅县区分局程江派出所报警。接到林某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调查,并于4月4日将曾某抓获。经审,曾某如实交代了因赌博输入钱盗窃林某微信账户内资金的犯罪事实。
目前,曾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