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埔县高陂镇两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和阻碍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4月24日凌晨1时50分许,高陂镇两男子曾某奎(男,47岁)、张某大(男,51岁,均高陂镇人)醉酒后来到高陂派出所门口,曾某奎大力推、摇派出所的电动闸门并造成损坏。值班民警闻声出来劝阻,但其依然我行我素。
期间,曾某奎还走进派出所门坪内大声吵闹、谩骂。虽经民警多次警告,仍然不肯离开,严重影响了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在民警依法传唤曾某奎时,遭另一名嫌疑人阻碍执法,后均被带至公安机关审查。
经审查,曾某奎、张某大两人分别对当日凌晨扰乱单位秩序和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法律保护单位正常的办公秩序,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的尊严不容侵犯。扰乱单位办公秩序和阻碍执法职务均是违法行为,势必受到法律的惩罚!(大埔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