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回顾
5月2日,一辆小车在梅江三路新江路路口撞到一位老人,驾驶员不但没有及时报警,还对老人呵斥推搡,随后驾车逃逸。
经民警认真勘察,发现该牌照登记的车辆信息与现车车型完全不同,属套牌行驶,并肇事逃逸,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事故处理中队民民警迅速联合大队专班,以车辆行驶轨迹展开追缉,尽快确认车型及周围的监控,查询车辆轨迹去向。
2、侦查归案
5月8日上午,梅州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和现场蛛丝马迹,组织警力进行图侦排查,通过调取事故周边监控视频,在文化路成功查获粤SR3215套牌肇事逃逸车辆。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如发生交通事故,遇到对方逃逸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梅州交警提醒
1.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无论对方是否逃跑,都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身颜色、车辆型号、车牌号、司机长相等。
2.不要盲目追赶
如果对方逃跑了,千万不要驾车去追赶,更不要试图别车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不仅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也会使自己成为责任方。
3.确保自身安全
发现对方要逃跑时,千万不要跑到车前去拦车,对方在逃跑过程中,在慌乱的情绪影响下很可能不顾后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的发生。
4.立刻打电话报警
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跑的方向;如果有人员伤亡,还需要打120急救电话。(梅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