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兴宁市公安局经过8小时的耐心劝说,成功妥善处置一起感情纠纷引发的事件。
当日12时40分,兴宁市公安局110接到事主张某丽报警称:其前夫钟某辉来到其位于叶塘圩镇的门店,强行踹开店门后,将店门反锁逗留其店内,并威胁其不能报警。
接到报警后,兴宁市公安局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指令叶塘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经了解,当事人钟某辉(男,42岁)欲与前妻张某丽(女,40岁)复合,于近期多次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对其前妻进行恐吓威胁。5月12日12时许,钟某辉从外地返回叶塘圩镇,强行踹门进入张某丽住处并将其和张某丽反锁在店内,扬言若张某丽报警将与其同归于尽。
了解情况后,叶塘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双方亲属及村委干部到现场做钟某辉的思想劝导工作 ,但钟某辉情绪激动,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挥舞2把菜刀进行威吓,并到门店底楼扬言要点燃室内的2瓶煤气,与劝导民警进行对峙。
为防止事态激化,民警对其进行耐心的劝导安抚,并将事件现场的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治安大队、应急大队、消防大队相关警力按照110的指令汇同该镇值班干部到场增援处置。
最后,在经过民警近8小时于情于理于法的政策攻心及家属劝导下,钟某辉放弃对峙行为,主动走出店外,张某丽的人身安全未受到伤害。随后,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并依法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钟某辉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兴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