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擅自建造厂棚,政府执法机关依法拆除违建,百般阻挠对抗执法,当民警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时,又持木棍殴打、水泼民警,试图用武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维护”还将自己送入法网。近日,梅县区依法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使用暴力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执法的犯罪嫌疑人赖某宏(男,65岁,梅县区畲江镇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梅县区畲江镇某工艺厂擅自搭建铁皮厂棚,当地政府部门先后多次责令其整改,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是该工艺厂都无动于衷。5月18日下午,当地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依法对该镇工艺厂擅自搭建铁皮厂棚进行拆除时,遭到该厂家属赖某宏阻拦。15时35分,梅州市公安梅县区分局接到镇干部的报警后,该局畲江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民警准备进入违章建筑了解情况时,赖某宏突然持竹棍冲上前,殴打民警,阻碍民警进入现场,被民警和其家属合力制止后,又用矿泉水泼向民警,并谩骂民警。随后,民警依法将赖某宏传唤回公安机关调查。
目前,赖某宏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提醒,国家工作人员的执法受法律保护,对侵犯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暴力妨害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权威。(梅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