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8日)下午,梅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梅州市“市树”评选结果的议案》等一批议题,决定批准桂花树为梅州市市树。
“市树市花”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之一,梅州市“市花”已于1993年确定为梅花,并已在我市各地广泛推广种植。“市树”评选活动于2017年9月启动,评选活动经过征集启动、专家推荐、市民投票、专家评审、政府审定等程序。市政府根据市民评选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立足于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积极探索生态强市之路,推荐桂花树为我市“市树”,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桂花树推荐理由如下:一是适宜我市种植及推广应用,梅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桂花树是我市乡土树种,分布广泛,适宜我市种植,推广前景良好。二是具有众多优点,桂花树为常绿树种,适应性强,管理粗放,在园林中应用普遍,常作园景树。枝繁叶茂,开花时芳香四溢,是城乡绿化的优良树种。三是寓意美好。桂花树象征胜利、崇高、友好、吉祥,深受市民喜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梅州市“市树”评选结果的议案》,决定批准桂花树为市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