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埔县大东镇泮溪村建设污水处理厂选址问题,我们全体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镇政府和施工单位就先行施工建设,后来村民知道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后,镇政府却说这是县里要求建设的,说是建设美丽新农村的需要而不顾全体村民反对意见并强行施工,并且镇政府干部和派出所民警还推拉村民致其倒地,致使该村民腰部旧伤复发,如今行走不便,望政府相关部门为民做主。
第一 镇政府部门要在我们泮溪村建设污水处理厂没有任何文件或口头通知,镇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也没有召开会议通知村民关于建设污水处理厂选址和建设的事情,镇政府部门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建设污水处理厂是不是应当征得当地村民同意?镇政府却把全体村民蒙在鼓里,让村民却失去了知情权。
第二 镇政府要建设污水处理厂响应国家号召建设美丽乡村,我们全体村民大力支持,然而镇政府部门却没有任何关于在大埔县大东镇泮溪村原耕地上建设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证件,如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书等等证件都没有,是否涉嫌违建?
第三 建设污水处理厂选址之地原为村民耕地,只因1996年建设双溪水电站需要而被征用,现因水库年久老化水位达不到最高水位,因为该土地是耕地,根据土地现状,依据国土法37条的规定,应由县政府收回交由原生产队(现村民小组)组织恢复耕种。镇政府部门却不顾全体村民反对而强行施工建设污水处理厂,是为侵权,强占村民耕地。
第四 建设美丽乡村是国家号召,我们积极响应并支持,但是镇政府官员和派出所民警不但不为民着想,不为民考虑,不为民办实事,还强占村民土地,推拉村民致使该村民腰部旧伤复发,致其如今行动不便,试问这样的人民父母官是否合格?他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知法犯法,执法不为民,请问这样的镇政府干部拿着国家给的薪水,人民的血汗钱,就这样为民办事?就这样为民服务?请问这样的人民父母官对的起人民?他们配做人民父母官?
第五 建设美丽乡村不是只知道建设而不顾村民利益而不顾,不是不用考虑村民意见而一意孤行,不是为自己能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不顾村民反对意见,不是只顾着想如何做出政绩往上爬而不顾村民利益。
现大东镇泮溪村全体村民恳请民生一线的新闻记者朋友们莅临现场,为我们全体村民讨说法,为我们全体村民讨公正,还世界一个朗朗乾坤。还镇政府部门级上级主管部门一个公正廉洁,公平公开,为民考虑,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镇政府。谢谢!
附图
大埔县大东镇泮溪村全体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