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城管不作为,做事不公!难以服众!
今天上午,我过店里开店,看见挂在我家门口的灯箱拆了,挂的隐形拉布也拆了,还有我旁边店里的也一并拆了。为了市容市貌拆了也无妨,我本来是支持的。要拆除,全部一起拆除,这样子的话我支持。但当我看看其他家店有没有拆的时候,结果让人气愤。为什么只拆了我2家店,其他家没有拆?难道就只有我们2家违法了?其他家还占用了公用道路,把路基都变成了自家门庭,为何不拆虽说你们是在执法办事,却知法犯法。第一,你们在拆除别人物品时,没有电话或者提前通告事主,第二,作为执法人员,做事必须公平公正,为何会出现不平等待遇?难道你们收了他人好处?这个不得而知。让大众疑惑。以上几点请给予公众答案,不然我一定会上访市政府,让政府给我们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