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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兴宁一男子肇事逃逸!致四人受伤!

mz168 2018-6-25 15: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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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果第一时间报警、抢救伤员,则可将事故带来的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如果选择逃逸,不但得不到保险的赔付,而且这种不负责任的恶劣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事故案例

2018年02月16日09时02分左右,李某勇(男,26岁)驾驶小型轿车从兴宁市兴叶路方向沿新205国道往洋里方向行驶,行驶至兴田街道办事处新205国道峦头岭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由李某威(男,55岁)驾驶的电动摩托车(乘坐三人)发生碰撞,造成驾驶电动摩托车人李某威及乘客李某娟(左下肢多发开放性骨折;左股骨颈骨折)、李某淇、李某倒地不同程度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勇驾驶小型轿车逃离事故现场。

于是办案民警立刻开展侦查工作,运用视频监控、治安卡口等系统,当天上午就快速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并依法对肇事嫌疑车辆车主进行传唤。2月17日10时,李某勇到交警大队兴城中队接受处理,如实供述了2月16日09时02分许,其驾驶粤ML***5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兴田街道办事处新205国道峦头岭路段时,与一辆电动摩托车相碰撞,致使电动摩托车及骑车人和乘客倒地后逃离的事实。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李某勇的逃逸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最后,警察蜀黍给那些出了事故,总幻想逃脱惩罚的某些人一点忠告:规规矩矩做人,踏踏实实的给车买上一份保险,万一出了交通事故,能得到保险相应的赔付。逃逸,只能让事态无法控制,变得更大化,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将面临牢狱之灾。(兴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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